湖南炒股配资 上银聚鸿益3个月定开债: 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8 23:27 点击次数:159
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基金名称 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432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公告依据 资基金基金合同》、 《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18 日 元) 1,000,000.00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 金额及原因说明 暂停大额申购的原因说 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 明 益。 (1)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起,对本基金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 累计金额超过 100 万元(不含 100 万元)的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即单个基金账户 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 100 万元,则单笔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申请(若有)本基金 管理人有权拒绝,其余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 业务申请, 仅采用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 不对单笔申请进行部分确认。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 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3)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以通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或上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0231999)咨询有关详情。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 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 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 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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